曾听一位老杂文家声明,此后不再写“某个”题材的杂文了,因为写了也没人看,说了也不顶用。这话的确是肺腑之言。但杂文究竟于所写的事实有多大的影响力,这实不是杂文家自己所能料想和左右的。从另外一个方面讲,我以为这同我们对杂文的理解也有关系。
我们常听说杂文是“匕首投枪”,也常听到关于杂文“战斗风格”的议论。于是就把杂文从文体到主题都作了限定,导致现今的杂文虽是正气十足,“政治正确”,却少了鲜活,没了个性。
不错,鲁迅的杂文基调是战斗的,他跟黑暗斗争,跟恶势力、旧势力斗争,他的杂文的生命就是他的战斗性,而且是韧性的战斗,但我们一定要澄清的是,鲁迅的战斗性是有所依托的。他不是空对空地议论时事,也不是把报纸上的消息拿来做自己的素材,先转述别人的描述,再发表自己的议论。鲁迅是实战家,这个实战家是指,他自己就在战斗中,他不是为了文章而去战斗,他是为了战斗才去做文章。鲁迅所处的时代可称是最黑暗、最动荡的历史时期,但鲁迅的论敌,或者他笔下直接抨击的对象,却是一班“文人”、“学者”、“名流”、“教授”,是一些所谓的“公理”与“正义”的“代言人”的“正人君子”。鲁迅不荆轲,他并不奢望自己的笔能致军阀和反动政府于死地。他的战斗对象就在自己的身旁,从职业上讲,甚至都是自己的同类、同行。但为什么我们仍然认为鲁迅的杂文是匕首投枪呢?因为他往往是通过自己被纠缠其中的事件和争论,为了自己精神的自卫而去战斗的。他又并不拘泥于个人得失的计较,常常可以映照出一个时代的侧影,描述出某种社会的真相。这就保证了他的杂文,具有具体可感的、关乎个人切身利益的切实感,又可以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本质中挖掘原因。他同陈西滢的斗争,很多时候是为了一些“闲话”和个人私事引发争论,但从中又将那一时代的军阀统治、学生运动、文化思潮等做了真实记录。假如鲁迅就是拿军阀做事例、摆道理,他的杂文还会有我们今天所感受到的吸引力和战斗力吗?鲁迅甚至自己都承认,他的杂文常常“执滞在几件小事情上”(《华盖集·题记》),但这丝毫不影响鲁迅杂文的战斗作用和社会意义,反而因其真切和尖锐更显生命力。
我们现在的许多杂文家,大多是书斋里的论客,电视机旁的评论员,报纸“杂闻”的归纳者。自己身上并无一点是非,不是“领导”,不在“官场”,能够骂“官僚”(鲁迅当教育部的职员达二十多年);不是作家,不写小说,可以随意批评文坛(鲁迅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先河者);不是商人,不做买卖,可以痛斥奸商的可恶;不是歌星影星,可以非议“走穴”和“假唱”;不是建筑专家,可以谈工程质量;等等,等等,不一而足。纯粹的杂文家是什么都可以谈,什么都可以骂的。然而,自己总是一身清,旁观别人发议论,能有多高明呢?杂文家拥坐书城,自视清高,推窗出门就大谈世事,能有几分质感,几分亲切,几分切肤之痛呢?杂文,虽不能是凡事都需亲历才能写,也不能总是没病说病,不痛自个儿“切肤”吧?
进一步说,出事时自己不在场,相关者自己不认识,仅从媒体上得一点消息,操持着一堆并无新意的观点和概念,下笔就发一通高尚、清洁、义愤的议论,不要说力量,连真实性都是要打上折扣的。鲁迅不是刘和珍的老师,如果他不熟悉她那种“始终微笑着,态度很温和”的音容仪态,他能写出《记念刘和珍君》那样“情文并茂,感人最烈的伟大的抒情文”(许寿裳语)吗?
杂文家,首先应当自在“杂务”中生存,为个人的独立,自己的个性而努力和斗争,才能再寻求更广大的意义。杂文,首先是一种精神的自卫。